一、经济法基础知识
(一)基本要求
1.了解法的一般原理;
2.熟悉经济法的概念、调整对象、基本原则和学科体系;
3.熟悉经济法律关系;
4.掌握法人制度和所有权制度;
5.掌握法律责任种类和承担责任的方式。
(二)考试内容
1.法的基础知识:
(1)法的概念和特征;
(2)法的表现形式。
2.经济法的概念、调整对象、基本原则和学科体系;
3.经济法律关系:
(1)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、本质和构成要素;
(2)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、变更和消灭。
4.法人制度和所有权制度:
(1)法人制度;
(2)财产所有权制度。
5.经济法律责任:
(1)法律责任的种类;
(2)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。
二、资产评估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熟悉资产评估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;
2.掌握资产评估的管理体制、适用范围;
3.掌握资产评估项目管理;
4.熟悉违反资产评估法律制度的责任。
(二)考试内容
1.资产评估法律制度基本知识:
(1)资产评估法的概念;
(2)资产评估法制化的意义。
2.资产评估的适用范围;
3.资产评估的管理体制;
4.资产评估项目管理:
(1)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;
(2)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;
(3)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抽查管理。
5.资产评估中的法律责任。
三、产权管理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掌握产权界定方面的法律规定,包括产权界定的概念、原则、标准、全民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界定的程序;
2.熟悉产权交易的概念、特征、原则和监督管理、审批和收益处置、上市和产权交易的资产评估;
3.掌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;
4.熟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,包括监督管理的概念原则、监事会、企业法人财产权;
5.了解违反产权管理的法律责任。
(二)考试内容
1.产权界定的概念、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;
2.产权界定的标准、全民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、产权界定的程序及纠纷处理;
3.产权交易的基本知识及审批、收益处置、程序等法律规定;
4.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基本知识和一般程序;
5.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;
6.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的概念、原则、监事会、企业法人财产权;
7.违反产权管理的法律责任。
四、企业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了解企业法基本知识;
2.熟悉国有企业法律制度;
3.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股权变更;
4.掌握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;
5.了解合伙企业法;
6.了解独资企业法;
7.掌握企业破产法。
(二)考试内容
1.企业法基本知识:
(1)企业的概念和特征;
(2)企业的法律形态;
(3)企业法的概念、表现和主要内容。
2.国有企业法律制度:
(1)国有企业的概念与法律特征;
(2)国有企业的设立、变更和终止;
(3)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和职工民主管理;
(4)企业的厂长(经理)负责制;
(5)企业与政府的关系。
3.外商投资企业法:
(1)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、法律特征、设立条件、组织形式等;
(2)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、组织形式与机构、利润分成与资本回收;
(3)外资企业的概念、法律地位、组织形式与经营管理。
4.合伙企业法:
(1)合伙企业的特征;
(2)合伙企业的设立;
(3)合伙企业的财产、事务执行;
(4)合伙企业的入伙、退伙、解散和清算。
5.个人独资企业法:
(1)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、特征;
(2)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;
(3)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;
(4)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。
6.企业破产法:
(1)破产法的概念与特征;
(2)破产案件的管辖、申请、受理和债权人会议;
(3)和解整顿;
(4)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。
五、公司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了解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;
2.熟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;
3.掌握有限公司的设立、组织机构和国有独资公司;
4.掌握股份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、股份发行转让和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;
5.掌握公司的债券和财务、会计;
6.熟悉公司的合并、分立、破产、解散和清算;
7.熟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;
8.了解违反公司法的责任。
(二)考试内容
1.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;
2.有限责任公司:
(1)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;
(2)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;
(3)国有独资公司。
3.股份有限公司:
(1)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;
(2)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;
(3)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。
4.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;
5.公司的债券和财务、会计;
6.公司的合并、分立、破产、解散和清算;
7.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;
8.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。
六、证券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掌握证券法基本知识;
2.掌握证券发行、交易及其管理的法律规定;
3.掌握禁止和限制的证券交易行为;
4.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规定;
5.熟悉证券机构的种类及相关法律规定;
6.了解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。
(二)考试内容
1.证券法基本知识:
(1)证券的概念及其种类;
(2)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。
2.股票发行:
(1)股票发行的概念、种类;
(2)股票发行的条件、程序。
3.债券发行:
(1)债券发行的条件、程序;
(2)债券发行的管理。
4.证券交易:
(1)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、程序;
(2)股票交易的暂停与终止;
(3)债券交易的条件、程序;
(4)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公开。
5.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:
(1)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的一般规定;
(2)内幕交易行为;
(3)操纵证券市场行为;
(4)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;
(5)欺诈客户行为。
6.上市公司的收购:
(1)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;
(2)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;
(3)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。
7.证券机构:
(1)证券交易所的机构设置、人员管理、竞价交易规则;
(2)证券公司的种类、设立条件;
(3)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、规则;
(4)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及职能;
(5)证券业协会的性质、职责;
(6)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。
8.违反证券法的责任:
(1)违反证券发行的法律责任;
(2)违反证券交易的法律责任;
(3)违反证券机构管理、人员管理的法律责任。
七、金融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主要内容;
2.掌握商业银行法的主要内容;
3.掌握票据法的主要内容;
4.熟悉保险法的主要内容;
5.熟悉外汇管理法的主要内容;
6.了解金融法的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。
(二)考试内容
1.中国人民银行法:
(1)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、职责、组织机构;
(2)货币政策;
(3)人民币的发行原则;
(4)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范围。
2.商业银行法:
(1)商业银行的概念、经营原则;
(2)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、组织机构;
(3)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规定。
3.票据法:
(1)有关票据的法律关系;
(2)票据行为、票据权利;
(3)有关汇票的法律规定;
(4)有关本票的法律规定;
(5)有关支票的法律规定;
(6)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。
4.保险法:
(1)保险合同;
(2)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;
(3)保险经营规则;
(4)保险业的监督管理;
(5)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。
5.外汇管理法:
(1)外汇、外汇管理;
(2)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;
(3)违反外汇管理法的法律责任。
八、信托与投资基金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掌握信托法的主要内容;
2.了解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。
(二)考试内容
1.信托法:
(1)信托与信托法概念;
(2)信托的设立;
(3)信托财产;
(4)信托当事人。
2.信托投资公司:
(1)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;
(2)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;
(3)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规则。
3.证券投资基金管理:
(1)投资基金概念;
(2)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。
九、房地产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了解房地产管理法的基本知识;
2.掌握房地产开发用地、交易管理等法律规定;
3.熟悉房地产开发管理、产权登记管理等法律规定;
4.了解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责任。
(二)考试内容
1.房地产管理法基本知识:
(1)房地产的概念;
(2)房地产法的概念。
2.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:
(1)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;
(2)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;
(3)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制度。
3.房地产的开发管理:
(1)房地产开发的概念和原则;
(2)房地产开发的要求;
(3)房地产开发企业;
(4)对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控制。
4.房地产交易管理:
(1)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和原则;
(2)房地产转让;
(3)房地产抵押。
5.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:
(1)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的概念和作用;
(2)地产产权登记;
(3)房产产权登记;
(4)房地产抵押登记。
6.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责任。
十、自然资源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了解自然资源法的基本知识;
2.掌握国家关于自然资源权属划分的法律规定;
3.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;
4.掌握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等法律规定;
5.熟悉森林法的内容;
6.熟悉矿产资源法的内容;
7.了解违反自然资源法的责任和处理。
(二)考试内容
1.自然资源法基本知识:
(1)自然资源法的概念;
(2)自然资源法的原则;
(3)自然资源与资产评估。
2.土地管理法:
(1)土地管理法的概念;
(2)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;
(3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耕地保护;
(4)建设用地;
(5)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任和处理。
3.森林法:
(1)森林法的概念;
(2)森林资源的所有权;
(3)林种划分;
(4)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和保护;
(5)植树造林和森林采伐;
(6)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变动;
(7)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;
(8)违反森林法的责任。
4.矿产资源法:
(1)矿产资产的权属(所有权);
(2)矿产资源勘查、开采;
(3)探矿权和采矿权;
(4)矿产资源资产和地质勘查成果的评估;
(5)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责任。
十一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知识;
2.掌握专利法的主体和客体、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等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;
3.掌握商标注册、商标的续展、转让、使用许可和商标使用的管理;
4.掌握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、归属和保护、限制和继承、许可使用;
5.熟悉知识产权法的保护;
6.了解违反著作权的法律责任。
(二)考试内容
1.知识产权法基本知识:
(1)知识产权的概念;
(2)知识产权的特征;
(3)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。
2.专利法:
(1)专利和专利法的概念;
(2)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;
(3)授予专利权的条件;
(4)专利的申请、审查和批准;
(5)专利权的期限、终止和无效;
(6)专利的实施;
(7)专利权的保护;
(8)专利资产的评估。
3.商标法:
(1)商标和注册商标;
(2)商标的续展、转让和使用许可;
(3)商标使用的管理;
(4)商标专用权的保护。
4.著作权法:
(1)著作权和著作权法的概念与原则;
(2)作品;
(3)著作权人;
(4)著作权的归属、保护、限制、继承和许可使用;
(5)法律责任。
十二、税收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了解税法的概念、体系、结构等基本知识;
2.熟悉我国的税收体系;
3.掌握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;
4.掌握财产税法;
5.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违反税法的责任。
(二)考试内容
1.税法的基本知识:
(1)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与特征;
(2)税法的体系和结构;
(3)我国税收的体系。
2.增值税法;
3.消费税法;
4.营业税法;
5.所得税法:
(1)企业所得税法;
(2)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;
(3)个人所得税法。
6.财产税法;
7.税收征收管理法;
8.违反税法的责任。
十三、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知识;
2.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;
3.熟悉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;
4.了解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责任。
(二)考试内容。
1.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知识:
(1)竞争的概念和特征;
(2)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;
(3)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。
2.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;
3.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;
4.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。
十四、拍卖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了解拍卖法的基本知识;
2.掌握拍卖法律关系的主体、客体及其内容;
3.掌握拍卖的程序及其效力;
4.了解违反拍卖法的法律责任。
(二)考试内容
1.拍卖基本知识:
(1)拍卖的概念及种类;
(2)拍卖的基本原则。
2.拍卖法律关系:
(1)拍卖当事人;
(2)拍卖标的;
(3)拍卖法律关系的内容。
3.拍卖程序及效力:
(1)拍卖程序概述;
(2)拍卖的具体程序及其效力。
4.法律责任:
(1)委托人的法律责任;
(2)竞买人的法律责任;
(3)拍卖人的法律责任。
十五、合同法律制度
(一)基本要求
1.了解合同法的概念、适用范围、基本原则等基本知识;
2.掌握合同的内容,合同订立的形式、方式,合同的成立和格式条款;
3.掌握合同的效力、合同的履行、变更、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;
4.掌握违约责任;
5.熟悉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、合同的管理、合同争议的解决;
6.掌握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属转移、交付期限和地点以及风险承担;
7.熟悉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质量、包装、检验、价格及合同的解除;
8.熟悉委托合同和融资合同。
(二)考试内容
1.合同法的概念、适用范围、基本原则等基本知识:
(1)合同的概念和特征;
(2)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;
(3)合同法的基本原则。
2.合同的订立:
(1)合同订立的形式;
(2)合同订立的方式;
(3)合同的内容和格式条款。
3.合同的效力:
(1)合同生效的期限;
(2)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效力;
(3)无效和可撤销的合同的效力。
4.合同的履行:
(1)部分条款不明确的合同的履行;
(2)合同价格调整的履行;
(3)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履行;
(4)合同的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;
(5)合同履行的代位权和撤销权。
5.合同的变更和转让;
6.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;
7.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的解决;
8.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;
9.买卖合同;
10.委托合同;
11.融资合同。
200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《经济法》考试大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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